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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立康唑通用名称:voriconazole 商品名称:VFEND(威凡) 英文名称:voriconazole 中文名称:伏立康唑 全部名称:伏立康唑、威凡、Vorizol、voriconazole、VFEND 适应症伏立康唑是一种唑类抗真菌药,适用于治疗2岁及以上患有以下疾病的成人和儿童患者: 1、侵袭性曲霉病 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2岁及以上)侵袭性曲霉病(IA)的治疗。临床试验中,回收的分离病毒株多为烟曲霉菌。除烟曲霉菌外,因曲霉属物种引起的经培养证实的疾病病例很少。 2、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念珠菌血症和其他深部组织念珠菌感染 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2岁及以上),用于治疗非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的念珠菌血症和以下念珠菌感染:皮肤播散性感染以及腹部、肾脏、膀胱壁和伤口感染。 3、食管念珠菌病 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2岁及以上),用于治疗成人和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的食管念珠菌病(EC)。 4、脊柱侧凸和融合症 适用于治疗对其他疗法不耐受或难治的成人和儿童患者(2 岁及以上)由杏孢镰刀菌和镰刀菌属引起的严重真菌感染。 剂型和规格1、粉针剂(注射用溶液粉末) 注射用伏立康唑I.V.以单剂量小瓶形式提供,无菌冻干粉相当于200毫克伏立康唑和3200毫克磺丁基醚β-环糊精钠(SBECD)。 2、片剂 50毫克片剂:白色、薄膜包衣、圆形,一面上刻有“Pfizer”,反面刻有“VOR50”。 200毫克片剂:白色、薄膜包衣、胶囊状,一面上刻有“Pfizer”,反面刻有“VOR200”。 3、口服混悬液用散剂 伏立康唑用于口服混悬液,以白色至灰白色粉末形式,装在100毫升高密度聚乙烯(HDPE)瓶中。重新配制后,白色至灰白色混悬液的体积为75毫升,提供的可用体积为70毫升。每毫升口服混悬液含40毫克伏立康唑(每5毫升含200毫克伏立康唑)。 用法用量1、使用说明 伏立康唑片剂或口服混悬液应在餐前或餐后至少一小时给药。 注射用伏立康唑I.V. 需先稀释至10毫克/毫升,然后稀释至5毫克/毫升或更低浓度,再以输液方式给药,输液时间为1至 3 小时,最大输液量为每小时3毫克/千克。 稀释后的伏立康唑仅可在1至3小时内通过静脉注射给药。 2、注射用伏立康唑I.V.与其他肠外药物产品合用 1)血液制品和浓缩电解质 注射用伏立康唑I.V. 不得与任何血液制品或短期浓缩电解质同时输注,即使这两种输注是在不同的静脉管路(或插管)中进行。在开始伏立康唑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纠正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 2)含有(非浓缩)电解质的静脉注射溶液 注射用伏立康唑I.V .可与含有(非浓缩)电解质的其他静脉注射液同时输注,但必须通过单独的管路输注。 3)全胃肠外营养(TPN) 注射用伏立康唑I.V.可与全胃肠外营养同时输注,但必须在单独管路中输注。如果通过多腔导管输注,则需要使用与伏立康唑I.V .所用端口不同的端口进行TPN给药。 3、成人推荐给药方案 1)由镰刀菌属和杏孢子菌引起的侵袭性曲霉病和严重真菌感染 治疗必须在第1天以指定的静脉注射伏立康唑负荷剂量方案开始,然后按照建议的维持剂量 (RMD) 方案进行。静脉治疗应持续至少7天。一旦患者的临床症状有所改善并能耐受口服药物,即可使用伏立康唑的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剂。推荐口服维持剂量为200毫克,可达到与静脉注射3毫克/千克相似的伏立康唑暴露量;口服剂量为 300毫克,可达到与静脉注射4毫克/千克相似的暴露量。 2)由非中性卫生患者的念珠菌血症和其他深层组织念珠菌感染 患者应在症状缓解后或最后一次培养呈阳性后(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至少14天的治疗。 3)食道念珠菌病 患者应接受至少14天的治疗,并在症状缓解后接受至少7天的治疗。 表:推荐给药方案(成人) a 与苯妥英或依非韦伦合用时应增加剂量;肝功能受损者应减少剂量。 b 在健康志愿者研究中,每12小时口服 200 毫克的暴露量(AUCτ)与每 12 小时静脉注射3毫克/千克的暴露量相似;每12小时口服300毫克的暴露量(AUCτ)与每12小时静脉注射4毫克/千克的暴露量相似。 c 体重低于40千克的成人患者应服用一半的口服维持剂量。 d 在一项有关 IA 的临床研究中,静脉注射伏立康唑治疗的中位持续时间为10天(范围为2至85天)。口服伏立康唑治疗的中位持续时间为76天(2至232天不等)。 e 在临床试验中,念珠菌血症患者接受每12小时3毫克/千克的静脉注射作为主要疗法,而其他深部组织念珠菌感染患者接受每12小时4毫克/千克的静脉注射作为挽救疗法。适当的剂量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性质而定。 f 未对心血管疾病患者进行评估。 4)调整成人用药方案的方法 如果患者反应不足,可将口服维持剂量从每12小时200毫克(类似于每12小时静脉注射3毫克/千克)增加至每12小时300毫克(类似于每12小时静脉注射4毫克/千克)。对于体重小于40千克的成人患者,口服维持剂量可从每12小时100毫克增加至每12小时150毫克。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每12小时口服300毫克,则将口服维持剂量减少50毫克,直至每12小时至少200毫克(或体重低于40千克的成人患者每12小时减少至100毫克)。 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每12小时静脉注射4毫克/千克的剂量,则每12小时将静脉维持剂量降至3毫克/千克。 4、儿童推荐给药方案 下表显示了2至12岁及12至14岁体重低于50千克的儿童患者的推荐给药方案。对于体*于或等于50千克的12至14岁儿童患者以及15岁及以上的儿童患者(无论体重如何),请按成人给药方案服用。 表:体重小于50千克^的2至12岁及12至14岁儿童患者的推荐给药方案 ^ 根据对112名2岁至12岁以下免疫力低下的儿科患者和26名12岁至17岁以下免疫力低下的儿科患者进行的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 * 在3期临床试验中,IA 患者接受了至少6周、最长12周的静脉注射治疗。患者至少在治疗的前7天接受静脉注射治疗,然后可转为口服伏立康唑治疗。 † 针对原发性或抢救性侵袭性念珠菌病和念珠菌血症(ICC)或EC的研究治疗包括静脉注射伏立康唑,根据符合转换标准的受试者情况,静脉注射治疗至少5天后可选择转为口服治疗。对于原发性或挽救性ICC受试者,伏立康唑在最后一次培养阳性后至少治疗14天。最多允许治疗42天。原发性或抢救性心肌梗死患者在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后接受至少7天的治疗。最多允许治疗42天。 采用静脉输液疗法开始治疗。只有在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后才考虑口服治疗。 请注意,8毫克/千克静脉注射剂量的伏立康唑暴露量约为9毫克/千克口服剂量的2倍。 儿童口服剂量建议基于伏立康唑作为口服混悬剂散剂给药的研究。尚未在儿科人群中研究伏立康唑口服混悬散剂与伏立康唑片剂的生物等效性。 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受限于2至12岁吸收不良且按年龄计算体重很低的儿童患者。在这种情况下,建议静脉注射伏立康唑。 调整儿科患者给药方案: a.2至12岁及12至14岁体重低于50千克的儿童患者 如果患者反应不充分,但能够耐受初始静脉维持剂量,则维持剂量可按1毫克/千克的步长增加。如果患者反应不充分,但能够耐受口服维持剂量,剂量可按1毫克/千克或50毫克为单位递增,每12小时最多增加350毫克。如果患者无法耐受最初的静脉维持剂量,可按1毫克/千克的剂量递减。如果患者无法耐受口服维持剂量,则以 1毫克/千克或50 毫克为单位减少剂量。 b.12至14岁体*于或等于50千克的儿童患者以及15岁及以上的儿童患者,不考虑体重 使用为成人推荐的最佳剂量滴定方法。 5、肝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1)成年人 对于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A级和B级)的成年患者,应减少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目前尚无对比数据用于调整重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C级)患者的剂量建议。 治疗持续时间应根据患者潜在疾病的严重程度、免疫抑制恢复情况和临床反应而定。 基线肝功能检查(ALT、AST)最高为正常上限(ULN)5倍的成年患者纳入临床方案。对于出现这种程度肝功能异常的成人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建议继续监测肝功能检查,以确定是否有进一步升高。 建议使用推荐的伏立康唑负荷剂量方案,但对于患有轻中度肝硬化(Child-Pugh A类和B类)的成人患者,应将维持剂量减半。 尚未在患有严重肝硬化(Child-Pugh C类)的成人患者或患有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丙型肝炎疾病的患者中研究伏立康唑。伏立康唑与肝功能试验升高和肝损害的临床体征(如黄疸)有关。如果获益大于潜在风险,伏立康唑应仅用于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必须仔细监测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药物毒性。 2)小儿患者 尚未确定肝功能损害儿童患者伏立康唑的剂量调整。 6、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 1)成年患者 肾功能损害对伏立康唑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没有显著影响。因此,轻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口服给药。 在接受伏立康唑静脉输注的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 50毫升/分钟)患者中,会发生静脉赋形剂SBECD的蓄积。这些患者应口服伏立康唑,除非患者的获益/风险评估证明静脉注射伏立康唑是合理的。应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血清肌酸酐水平,如果出现升高,应考虑改为伏立康唑口服治疗。 伏立康唑和静脉给药载体SBECD可透析。4小时血液透析并不能清除足量的伏立康唑以保证剂量调整。 2)小儿患者 尚未确定。 7、与苯妥英钠或依法韦仑联合用药时的剂量调整 增加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使用滴定剂量的最佳方法。 8、注射用伏立康唑的制备及静脉给药 1)重构 将粉末与19毫升注射用水复配,可获得20毫升含10毫克/毫升伏立康唑的透明浓缩液。建议使用标准的20毫升(非自动)注射器,以确保准确分配注射用水量(19.0毫升)。如果真空不能将稀释剂吸入小瓶,则丢弃小瓶。摇动小瓶,直至所有粉末溶解。 2)稀释 伏立康唑必须以5毫克/毫升或更低的浓度在1至3小时内输注。因此,所需的10毫克/毫升伏立康唑浓缩液应按以下方法进一步稀释(适当的稀释剂如下所列): a..根据患者体重计算所需10毫克/毫升伏立康唑浓缩液的用量。 b.为了能够加入所需量的伏立康唑浓缩液,应从待用输液袋或输液瓶中抽出并丢弃至少等量的稀释液。输液袋或输液瓶中剩余的稀释液体积应确保在添加10毫克/毫升伏立康唑浓缩液时,最终浓度不低于0.5毫克/毫升,也不高于5毫克/毫升。 c.使用大小合适的注射器和无菌技术,从适当数量的小瓶中抽取所需体积的伏立康唑浓缩液,然后加入输液袋或输液瓶中。丢弃部分使用过的小瓶。 最终的伏立康唑溶液必须以每小时3毫克/千克的最高速度输注1到3小时。 表:10毫克/毫升伏立康唑浓缩液所需体积 注射用伏立康唑I.V.是一种单剂量、未消毒的无菌冻干制剂。因此,从微生物学角度来看,一旦重新配制,应立即使用本产品。如果未立即使用,使用前的使用中储存时间和条件由用户负责,在2°C至8°C下储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本药品仅供一次性使用,任何未使用的溶液均应丢弃。应仅使用无颗粒的透明溶液。 可使用以下物质稀释重构溶液: 0.9%氯化钠USP乳酸林格氏液USP 5%葡萄糖和乳酸林格氏液USP 5%葡萄糖和0.45%氯化钠USP 5%葡萄糖USP 5%葡萄糖和20 mEq氯化钾USP 0.45%氯化钠USP 5%葡萄糖和0.9%氯化钠USP 注射用伏立康唑I.V.与上述稀释剂之外的稀释剂的相容性尚不清楚。 在溶液和容器允许的情况下,应在给药前目视检查肠胃外药物产品是否存在颗粒物质和变色。 3)不相容 注射用伏立康唑I.V.不得用4.2%碳酸氢钠输注液稀释。在室温下储存24小时后,该稀释剂的弱碱性导致伏立康唑轻微降解。尽管建议在重构后冷藏储存,但不建议将使用此稀释剂作为预防措施。与其他浓度的相容性未知。 9、伏立康唑口服混悬液的制备与给药 1)重构 轻拍瓶子以释放粉末。向瓶中加入46毫升水。用力摇晃已关闭的瓶子约1分钟。拆下儿童保护盖,并将瓶适配器推入瓶颈。更换盖子。在瓶标签上写下复水悬浮液的有效期(复水悬浮液在受控室温15°C至30°C下的保质期为14天)。 2)使用说明 每次使用前,摇晃已关闭的复水悬浮液瓶约10秒钟。重构口服混悬液应仅使用每包随附的口服分配器给药。 3)不相容 伏立康唑口服混悬液和40毫克/毫升的重组口服混悬液不得与任何其他药物或额外的调味剂混合。混悬液不得用水或其他载体进一步稀释。 不良反应1、肝毒性 2、心律失常和QT延长 3、输液相关反应 4、视觉干扰 5、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6、光敏性 7、肾毒性 在成人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 a.视力变化、皮疹、呕吐、恶心、头痛、寒战 b.心跳加快(心动过速) c.幻觉(看到或听到异常肝功能检查、没有发烧的东西) 在儿童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 a.发烧、腹泻、皮疹、胃痛、咳嗽、头痛、咳血、便秘、呕吐、恶心、鼻出血 b.血小板计数低 c.肝功能检查异常 d.低血钙水平、低血磷酸盐水平、低血钾水平、低血镁水平 e.视力变化 f.高血压、低血压、高血糖 g.手臂和腿肿胀 h.黏膜炎症 i.幻觉(看到或听到不存在的东西) j.胃部饱胀 k.上呼吸道感染 注意事项1、肝毒性 在临床试验中,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出现严重肝反应的病例并不常见(包括临床肝炎、胆汁淤积和暴发性肝功能衰竭,包括死亡)。发现肝脏反应的实例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主要是血液恶性肿瘤)的患者中。在没有其他可识别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发生了肝反应,包括肝炎和黄疸。肝功能障碍通常在停止治疗后可逆。 在儿科中观察到肝酶升高的频率较高。成人和儿童均应监测肝功能。 开始伏立康唑治疗时测量血清转氨酶水平和胆红素,并在治疗的第一个月至少每周监测一次。如果未观察到具有临床意义的变化,则可在持续使用期间将监测频率降低至每月一次。如果肝功能检测结果与基线相比显著升高,则停止使用伏立康唑,除非对患者治疗的益处/风险的医学判断证明继续使用伏立康唑是合理的。 2、心律失常与QT延长 包括伏立康唑在内的一些唑类药物与心电图QT间期延长有关。在临床开发和上市后监测期间,服用伏立康唑的患者中出现罕见的心律失常病例(包括室性心律失常,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心脏骤停和猝死。这些病例通常涉及具有多种混杂风险因素的危重患者,如心脏毒性化疗、心肌病、低钾血症和可能促成这些因素的合用药物史。 伏立康唑应谨慎用于具有潜在致心律失常症状的患者,例如: a.先天性或获得性QT延长 b.心肌病,特别是存在心力衰竭时 c.窦性心动过缓 d.存在症状性心律失常 e.已知同时服用会延长 QT 间期的药物 开始伏立康唑治疗之前和治疗期间,应尝试严格校正钾、镁和钙。 3、输液相关反应 健康受试者静脉输注伏立康唑制剂期间,罕见地发生了过敏样反应,包括脸红、发热、出汗、心动过速、胸闷、呼吸困难、晕厥、恶心、瘙痒和皮疹。开始输液后立即出现症状。如果发生这些反应,应考虑停止输注。 4、视觉障碍 伏立康唑对视觉功能的影响尚不清楚。有上市后报告称,视觉不良反应延长,包括视神经炎和视神经乳头水肿。如果治疗持续超过28天,则应监测视觉功能,包括视力、视野和颜色知觉。 5、严重皮肤不良反应 使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曾有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瘢痕)的报告,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以及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DRESS)的药物反应,这些反应可能危及生命。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应停用伏立康唑。 6、光敏性 伏立康唑与光敏性皮肤反应有关。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患者(包括儿童)应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并使用防护服和防晒系数较高的防晒霜等。如果发生光毒性反应,应将患者转诊至皮肤科医生,并考虑停用伏立康唑。如果尽管出现光毒性相关病变,仍继续服用伏立康唑,则应定期进行系统的皮肤病学评估,以便早期检测和治疗癌前病变。在长期伏立康唑治疗的光敏性皮肤反应患者中,曾有发生皮肤鳞状细胞癌和黑色素瘤的报告。如果患者出现与癌前皮肤病变、鳞状细胞癌或黑色素瘤一致的皮肤病变,应停用伏立康唑。此外,伏立康唑还与光敏性相关的皮肤反应有关,如假性卟啉症、唇炎和皮肤红斑狼疮,以及与甲氨蝶呤合用时皮肤毒性风险增加。与紫外线再激活相关的其他药物可能会观察到这种风险。 光毒性反应的频率在儿童人群中较高。由于有报道称鳞状细胞癌患者会发生光敏反应,因此需要对儿童采取严格的光保护措施。对于出现雀斑或雀斑等光老化损伤的儿童,在停止治疗后,也建议避免日晒并进行皮肤病学随访。 7、肾毒性 在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了急性肾衰竭。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可能同时接受肾毒性药物治疗,并且可能同时患有可能导致肾功能下降的疾病。 应监测患者肾功能异常的发展。这应包括血清肌酸酐的实验室评估。 8、肾上腺功能障碍 在接受唑类药物(包括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曾报告过唑类药物诱导的可逆肾上腺功能不全病例。在接受唑类联合或不联合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中,曾有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报告。在接受唑类药物治疗但未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中,肾上腺功能不全与唑类药物对类固醇生成的直接抑制有关。在服用皮质类固醇的患者中,伏立康唑对其代谢的CYP3A4相关抑制可能导致皮质类固醇过量和肾上腺抑制。在接受伏立康唑联合皮质类固醇治疗的患者中,也报告了伴有或不伴有随后肾上腺功能不全的库欣综合征。 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和之后,应仔细监测接受伏立康唑和皮质类固醇(通过所有给药途径)治疗的患者的肾上腺功能障碍。如果患者出现库欣综合征或肾上腺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应立即就医。 9、胚胎-胎儿毒性 伏立康唑对孕妇给药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 在动物试验中,伏立康唑给药与胎儿畸形、胚胎毒性、孕周延长、难产和胚胎死亡率相关。 10、实验室检查
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低镁血症和低钙血症,应在伏立康唑治疗开始前和治疗期间纠正。 患者管理应包括肾功能(尤其是血清肌酐)和肝功能(尤其是肝功能检查和胆红素)的实验室评估。 11、胰腺炎 在接受伏立康唑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胰腺炎。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应监测有急性胰腺炎危险因素(如最近的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患者的胰腺炎发展情况。 12、骨骼不良反应 在长期伏立康唑治疗中,曾有氟中毒和骨膜炎的报告。如果患者出现与氟中毒或骨膜炎相符的骨骼疼痛和放射学发现,应停用伏立康唑。 13、半乳糖不耐受
伏立康唑片剂含有乳糖,不应给予具有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等罕见遗传问题的患者。 特殊人群用药1、妊娠期 伏立康唑对孕妇给药时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伤害。尚无关于孕妇使用伏立康唑的可用数据。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口服伏立康唑与动物胎儿畸形和胎儿毒性有关。在器官形成期间,在暴露于伏立康唑10毫克/千克及以上剂量(基于体表面积比较,是每12小时200毫克RMD剂量的0.3倍)的动物幼崽中观察到腭裂和肾盂积水/输尿管积水。如果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物,或患者在服用本药物时怀孕,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危害。 2、哺乳期 尚无关于伏立康唑在人乳中的存在、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产奶量的影响数据。 建议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伏立康唑治疗期间进行有效避孕。伏立康唑与口服避孕药Ortho-Novum (35 微毫克,炔雌醇和1 毫克炔诺酮)联合用药会导致这两种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但不太可能降低避孕效果。建议监测口服避孕药和伏立康唑相关的不良反应。
4、儿童使用 根据在成人和儿童患者中进行的充分和良好对照研究的证据以及其他儿童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数据,确定了伏立康唑在2岁及以上儿童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尚未确定在2岁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儿科患者中观察到肝酶升高的频率较高。 光毒性反应的频率在儿童中较高。鳞状细胞癌曾在经历光敏反应的患者中报告。保证采取严格的光保护措施。对于遭受光老化损伤(如雀斑样痣或雀斑)的儿童患者,即使在停止治疗后,也建议避免日晒并进行皮肤病学随访。 尚未在有肝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童中研究伏立康唑。应密切监测儿科患者的肝功能和血清肌酐水平。 5、老年用药 在伏立康唑的多剂量治疗试验中,9.2%的患者年龄为65岁,1.8%的患者年龄为75岁。在一项针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中,与年轻男性相比,老年男性的系统暴露量(AUC)和血浆峰值浓度(Cmax)有所增加。从10项伏立康唑治疗试验的552名患者中获得的药代动力学数据表明,静脉注射或口服伏立康唑后,老年患者的伏立康唑血浆浓度比青年患者高约80%至90%。但老年患者的总体安全性与青年患者相似,因此不建议调整剂量。 禁忌症
1、已知对伏立康唑或其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没有关于伏立康唑与其他唑类抗真菌药物之间交叉敏感性的信息。对其他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开伏立康唑处方时应谨慎。 2、匹莫齐特、奎尼丁或伊伐布雷定禁止与伏立康唑联合用药,因为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升高会导致QT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罕见发生。 3、由于伏立康唑会显著增加西罗莫司的浓度,因此禁止伏立康唑与西罗莫司联合用药。 4、禁止伏立康唑与利福平、卡马西平、长效巴比妥类药物和圣约翰麦芽汁联合用药,因为这些药物可能显著降低血浆伏立康唑浓度。 5、禁止标准剂量的伏立康唑与400毫克/24小时或更高剂量的依法韦仑联合用药,因为依法韦仑在这些剂量下可显著降低健康受试者的血浆伏立康唑浓度。伏立康唑还可显著增加依法韦仑的血浆浓度。 6、由于利托那韦(400毫克,每12小时一次)可显著降低血浆伏立康唑浓度,因此禁止伏立康唑与高剂量利托那韦(400毫克,每12小时一次)联合用药。应避免伏立康唑与低剂量利托那韦(100毫克,每12小时一次)联合用药,除非对患者的获益/风险评估证明使用伏立康唑是合理的。 7、由于伏立康唑会显著增加利福布汀的血浆浓度,利福布汀也会显著降低伏立康唑的血浆浓度,因此禁止伏立康唑与利福布汀联合用药。 8、禁止伏立康唑与麦角生物碱(麦角胺和二氢麦角胺)联合用药,因为伏立康唑可能会增加麦角生物碱的血浆浓度,从而导致麦角中毒。 9、由于伏立康唑可能会增加那洛西戈的血浆浓度,从而可能导致阿片类药物戒断症状,因此禁止伏立康唑与那洛西戈联合用药。 10、由于伏立康唑可能增加托伐普坦的血浆浓度并增加不良反应的风险,因此禁止伏立康唑与托伐普坦联合用药。 11、在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CLL)或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SLL)患者中,由于肿瘤溶解综合征的风险可能增加,因此在开始和加速期禁止伏立康唑与静脉注射乐克联合用药。 12、禁止伏立康唑与鲁拉西酮联合用药,因为可能导致鲁拉西酮暴露量显著增加,并可能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 药物相互作用伏立康唑通过细胞色素P450同工酶CYP2C19、CYP2C9和CYP3A4进行代谢。因此,这些同工酶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可能分别升高或降低伏立康唑的血浆浓度。伏立康唑是CYP3A4的强效抑制剂,也可抑制CYP2C19和CYP2C9。因此,伏立康唑可能会增加这些CYP450同工酶代谢的物质的血浆浓度。 下表提供了伏立康唑与其他医疗产品之间具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表:其他药物对伏立康唑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基于体内临床研究的结果,通常在健康受试者重复口服伏立康唑200毫克(每12小时一次)后得出 **基于对健康受试者重复口服给药后的体内临床研究的结果,先每12小时服用400毫克持续1天,然后每12小时服用200毫克持续至少2天伏立康唑 ***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 表:伏立康唑对其他药物药代动力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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