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时间为今年1月24日。 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的1151万元资金于2017年12月18日被冻结;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将持有乐视影业(天津)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质押给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债券为3亿元人民币;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为霍尔果斯乐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业务担保2.6亿元人民币;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与华美银行担保授信业务担保金额375万美元。 乐视影业成立于2011年12月份,最早由贾跃亭控制的乐视控股和乐视网当时的副董事长刘弘共同发起成立,由光线影业创始人张昭出任CEO,亦为法定代表人。 张昭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获信息科学学士和哲学硕士学位。 先后任职于上影和光线传媒。名下有24家公司。 根据最高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根据天眼查,发现乐视影业股东中,有众多明星。包括张艺谋、郭敬明、孙红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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